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 山西省 大同市 左云县 煤矿 18 特别 重大 透水 事故
- 资源简介:
-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讲解了2006年5月18日19时36分,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的一起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事故发生后,煤矿承包人李付元和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瞒报井下被困人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和华建敏国务委员作出重要批示。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全国总工会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抢救和善后工作,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全面调查,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是新井煤矿在14-1#煤层多条巷道透水征兆明显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效防治水措施,冒险作业,导致采空积水区的积水溃入巷道。间接原因是煤矿非法超层越界开采、违规超能力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资料不健全、层层转包、井下使用非防爆设备等问题。此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煤矿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不力,存在失职行为。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包括多名煤矿管理人员和地方官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新井煤矿5 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该报告详细分析了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对于提高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同时,该报告也适用于煤矿安全研究人员和相关法律工作者,帮助他们了解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常见问题和应对措施。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