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阳市赤马湖食品有限公司“8·14”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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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浏阳市 赤马湖 食品有限公司 14 中毒 窒息 较大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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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赤马湖食品有限公司“814”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2017年8月14日下午发生在浏阳市沙市镇莲塘村赤马湖食品有限公司的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5万元。事故发生后,长沙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办副主任杨友良任组长的事故调查组,成员包括市安全监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和浏阳市人民政府,同时邀请市检察院参与调查。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原因和经过,认定了事故性质,并提出了后续工作建议。报告详细介绍了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的成立时间、经营范围、员工数量和生产状况。事故发生地点为公司剁辣椒厂房南侧的污水池,该池用于储存生产和生活废水,池顶设有清污口和通风口,事故发生时清污口盖板被掀开。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严重不足,未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未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也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发生当天,法定代表人汪洪主因担心暴雨导致污水池堵塞,独自掀开清污口查看情况,不慎中毒晕倒。随后,门卫颜昌明和汪洪主的儿子汪雄相继下池施救,均中毒昏倒。周围群众迅速报警并采取措施通风,救援队伍随后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理。
《浏阳市赤马湖食品有限公司“814”中毒和窒息较大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食品加工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者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该报告不仅为类似企业提供了一次深刻的事故教训,还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建议,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报告中的详细分析和建议对于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培训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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