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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秦皇岛市民族学校“5.22”平房坍塌事故.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00811
  • 上传时间:2022-02-20
  • 格式:DOCX
  •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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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秦皇岛市 民族 学校 5.22 平房 坍塌 事故
    资源描述:
    秦皇岛市民族学校“5.22”平房坍塌事故一、事故单位概况秦皇岛市民族学校位于抚宁县杜庄镇温泉堡旅游风景区,于 2004 年 12 月成立,学校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登记号:抚民民证字第 010171号;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证号:130323280000023;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8082146-6;收费许可证,证号:04066906017。学校法人代表俞芳,校长倪敏达。2005 年 4 月 30 日学校法人代表俞芳向海军秦皇岛房地产管理处租用部队闲置院落,占地 270 亩,建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学校现有教职工 130 人,在校学生 400 多人。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过程201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7 点半,学校安排后勤工人铉春忠、孙宏宇拆学校西南方向平房房顶。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相互轮流工作, 11 点 30 分,拆完西边房间需要拆东边那间,铉春忠观察到东边这间房顶的椽子檩子有缺失和腐烂,就要求孙宏宇取脚手架和脚手板、安全帽等防护工具。孙宏宇说快中午了,下午再取吧,然后孙宏宇坐在房顶北边监护,铉春忠在南边用大锤砸房顶,砸了两下后突然房顶坍塌,二人被埋,并叫喊救命。学校接到信息后立即组织人员抢救,同时拨打 119、110 电话请求救援。孙宏宇上半身及头部被灰碴压住,学校现场人员将其救出,铉春忠全身被压,只露手脚,专业救援人员使用机械将其救出,二人分别被送至秦皇岛军工医院和人民医院进行急救。孙宏宇经抢救无效死亡,铉春忠经手术治疗,恢复顺利。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一)人员伤亡情况。本次事故造成学校后勤部工人孙宏宇死亡,铉春忠受伤。孙宏宇,男,27岁,汉族,于 1986 年 2 月 21 日出生,黑龙江五常市五常镇人,秦皇岛市民族学校后勤工人。铉春忠,男,46 岁,汉族,秦皇岛市卢龙县城关镇五街村人,秦皇岛市民族学校后勤工人。(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 80 万元,其中包括医疗抢救费用、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家属补助的抚恤金、事故罚款等。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原因。事故调查组通过对此次事故经过、现场、事故单位材料及对有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综合分析认定:1、直接原因。后勤工人孙宏宇、铉春忠违章冒险作业,在发现年久失修房屋主要承重构件苇箔、椽子、檩条、柁都有缺少和严重腐烂失去承载能力问题时,未及时上报, 并在明知危险情况下, 仍站在屋顶作业, 力图方便, 未按规定 (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147-2004 )搭设脚手架,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拆除作业,造成房顶无有效受力支撑而坍塌,导致孙宏宇头及胸部受重物撞击挤压造成死亡,是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1)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管理人员对房屋拆除作业的危险性认识严重不足,错误安排工作计划,放纵管理,相关管理人员未能彻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意识不足。(2)学校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拆除作业未制度相关方案,没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全措施;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隐患排查不彻底,侧重于学校学生管理隐患排查,使工人未按操作规程规定作业。(3)学校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学校安全教育停留在工前口头教育,未按规定要求开展岗前教育培训工作并考核,致使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知识,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冒险蛮干。(4)学校安全检查不到位。在实施拆除等危险作业时,没有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发现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 安全设施不完善、 工人违章、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安全隐患,并未及时制止。(二)事故等级及性质。事故调查组通过对此次事故调查认定:秦皇岛市民族学校“5.22”平房坍塌事故是一起死亡 1 人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民族学校员工孙宏宇未接受专门教育培训并违反作业规定,在发现年久失修房屋主要承重构件苇箔、椽子、檩条、柁都有缺少和严重腐烂失去承载能力问题时,未及时上报,并在明知危险情况下,力图方便,未听取其他员工建议采取安全措施,仍站在屋顶作业且未起到监护作用,未按规定搭设脚手架,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及未采取其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拆除作业,导致其随房顶坍塌坠落,造成死亡,对该事故负主要责任。因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其责任。2、民族学校工程维修部主管铉春利负责此次项目的直接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不严格,未严格要求工人按规程操作;安全检查不彻底,施工过程中未能亲临现场检查,对工人未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未搭设脚手架、冒险违章作业行为未能有效及时制止,对该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3、民族学校专职安全干事牛君,负责全校的安全工作。作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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