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3•2”较大顶板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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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金昌 新密 煤业 有限公司 较大 顶板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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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32”较大顶板事故》讲解了2016年3月2日发生在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的一起严重顶板事故。该事故造成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942万元,且矿方存在瞒报行为,仅上报2人死亡。报告深入剖析了导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是11011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工艺,在过废弃老巷时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违章指挥工人拆除老巷U型钢支架,导致顶板冒落,老空区泥浆、碴石溃出。间接原因包括煤矿内部管理混乱、违规组织生产、技术管理缺失、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设备及工艺、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等。此外,郑煤集团及郑新公司对金昌煤矿的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有效制止其违规行为。新密市政府及其煤炭管理局、西大街办事处在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督促监管不力,未能有效查处违规偷生产行为。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防范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管理、技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并要求郑新公司、郑煤集团及地方政府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煤矿依法依规生产。
《郑新金昌(新密)煤业有限公司“32”较大顶板事故》适用于煤矿企业及其相关管理部门。具体而言,适用于从事井工煤矿开采的企业,尤其是那些采用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工艺的企业;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帮助他们了解事故原因,吸取教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适用于地方煤炭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如新密市煤炭管理局及类似机构,为其提供监督检查依据,确保辖区内煤矿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适用于煤矿企业的上级管理单位,如郑煤集团及其下属分公司,指导其加强对兼并重组煤矿的监督管理,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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