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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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 黔西南 安龙县 煤矿 12 16 重大 瓦斯 突出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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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12月16日发生在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戈塘镇广隆煤矿的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该事故导致16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311万元。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和国务委员王勇作出批示,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省长谌贻琴等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及调查工作。贵州煤矿安监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会同多个部门进行全面调查,并邀请专家进行技术鉴定。调查结果显示,广隆煤矿隶属于贵州省安龙县同煤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批准的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主体,但内部管理松散,广隆煤矿实行自主经营模式,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广隆煤矿由原三座煤矿整合而成,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但事故发生时相关设计尚未获得批复。此外,广隆煤矿将井下采掘作业转包给陆传兵,且在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上存在缺陷,未能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调查组最终认定事故性质,明确了责任归属,并提出了改进措施。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广隆煤矿“1216”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煤炭行业的各类煤矿企业,特别是那些处于兼并重组阶段或有外包作业的企业。该报告对煤矿安全管理、生产流程监管、安全设施配置等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对于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而言,该报告也提供了如何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建议。通过对本报告的学习,煤矿企业和相关管理人员可以吸取教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避免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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