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照市五莲县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较大坍塌事故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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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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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五莲县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较大坍塌事故案例》讲解了2017年1月14日发生在济南康远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潍日高速公路K137+893框架桥的一起钢筋骨架坍塌事故。此次事故导致3人死亡,2人轻伤,并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390余万元。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经过:自1月9日起,施工人员开始进行钢筋骨架片的吊装和绑扎作业,在此过程中,施工方未按施工方案要求架设脚手架和固定钢筋骨架片。1月14日上午,工人完成剩余6片钢筋骨架吊装后继续进行底板底层水平钢筋绑扎工作,9时30分左右,钢筋骨架突然整体向北坍塌,将5名正在进行作业的工人压在钢筋下。事故原因分析指出,直接原因是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以及加固稳定措施不当;间接原因涉及施工方安全教育培训不足、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问题。此外,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和山东东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施工方和监理方,也因未能有效履行职责而被认定对事故负有责任。调查组最终认定该事故为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对相关企业及个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日照市五莲县潍日高速第三合同段“114”较大坍塌事故案例》适用于路桥建设行业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管理人员,特别是从事高速公路建设的企业。这些企业在进行类似框架桥施工时应从中吸取教训,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操作,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同时,本案例也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其加强对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监管力度,提高行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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