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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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双鸭山市 04.12 塔吊 倒塌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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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讲解了2007年4月12日发生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兴盛家园工程施工现场的一起严重塔式起重机倒塌事故。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34万元。事故发生时,工程已施工至5层平台,塔身第1标准节西南角主弦杆突然断裂导致塔吊上部倒下,进而引发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调查结果显示,塔吊安全保护装置被人为短接失效是直接原因,这使得塔吊司机无法掌握所吊荷载大小而盲目操作,多次超载工作导致塔身主肢产生裂纹并最终断裂。间接原因包括制造厂家在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未设置强迫换速装置增大动载荷、检验检测机构未能严格检验检测使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进入市场、安装单位未按规定调试及自检验收、使用单位违章操作以及特种设备验收检验检测机构的失职等。事故教训表明,制造企业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检验检测机构不认真履行职责、安装过程管理不善和施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专家点评强调,应从这起多环节违规引发的事故中吸取教训,注重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04.12”塔吊倒塌事故》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特别是涉及塔式起重机使用的相关企业和人员。它为塔吊制造企业提供了警示,要求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并确保产品质量;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而言,强调了必须严格执行检验检测规程,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于塔吊安装单位,提醒了在安装过程中需严格遵循技术规范并进行必要的自检验收;针对使用单位,则明确了要强化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制度,避免违章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同时,也适用于监管部门,帮助其加强对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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