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山县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18”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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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鲁山县 新型 建材有限公司 12.18 较大 建筑 坍塌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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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18”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4年12月18日发生在鲁山县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一起严重建筑坍塌事故,该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并造成了约230余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告详尽描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以及责任认定。事故调查组由多个部门组成,通过查阅资料、现场勘查和询问当事人,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包括施工企业资质造假、设计图纸不合规、施工单位违规操作等。菏泽昊达公司在未取得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承接工程,并提供了不合格的设计图纸;而鲁山宏祥公司未能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同意其承包改扩建工程。在陈化库建设过程中,施工方未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浇筑,墙体厚度也不符合标准,最终导致墙体坍塌。报告还指出了监理单位缺失的问题,指出鲁山宏祥公司内部安全副总王宗会履行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存在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并建议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建筑规范,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鲁山县宏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12.18”较大建筑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行业尤其是从事新型建材生产的企业。这份报告为类似企业在项目规划、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方面提供了重要参考。它强调了企业在选择合作方时应严格审核其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其他必要证书。对于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报告也提醒企业要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制,配备专业的监理人员,杜绝无证上岗现象,以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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