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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8•21”坍塌事故.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01621
  • 上传时间:2022-02-22
  • 格式:DOCX
  •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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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张家口市 华工 建设 有限公司 21 坍塌 事故
    资源描述:
    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821”坍塌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张家口市华工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公司) 。成立于 2002 年 4 月,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702000005596,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地址位于张家口市桥东区陵园北街 9 号,企业法人代表韩志刚。公司现有职工450 人,下设 8 个科室、5 个项目部,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和工程技术、经济与管理人员 186 人。该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工程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编号 A2014013070205-6/3,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冀)JZ 安许可证字2005002460 2/2。承担该工程施工的为华工公司张天刚项目部。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7 月 31 日,华工公司张天刚项目部负责施工的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一次线集中供热续建工程开始进行施工作业。 8 月 20 日北新村施工队按照 19 日项目监理方下达的一次线管道与市管网接口处沟槽较深要求支护的监理通知后,开始准备支护需要的钢管、方木等材料。21 日 16 时许,作业队长林建福组织王建强、张振全、杭金龙、韩学起 4 名工人开始进行支护作业准备工作,王建强、张振全 2 人下到深约 2.7 米,底部宽约 2 米的沟槽内(2 人相距约 2 米)往沟槽外清理余土。杭金龙、韩学起 2 人分别在沟槽上面两侧倒土。16 时 28 分许,沟槽西侧侧帮突然发生坍塌,土方将正在沟槽内进行清土作业的王建强埋在下面。(二)事故救援过程。见王建强被埋,现场的林建福、张振全、杭金龙、韩学起等 4 人赶紧组织营救,交替用锹铲、手扒清理坍塌下来的土方。组长林建福赶快电话拨打了 119、 120 请求救援后,报告了项目施工负责人张天刚。 约 10 分钟后, 119、120 急救人员赶到,刚刚被工友们挖出王建强尚有思想意识,说胸部难受。 被120 急救车立即送往张家口市第一医院进行抢救。约 17 时 20 左右,王建强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王建强作业过程中,供热管线沟槽侧帮突然坍塌的土方将其掩埋,导致其窒息死亡。(二)间接原因。1、违规作业。未按照沟槽开挖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要求,沟槽挖土与支撑应密切配合,做到随挖随撑。沟槽开挖时,土方堆置点离沟槽边沿较近,造成侧向压力,破坏沟槽侧壁稳定性。2、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施工队作业人员没有对沟槽安全状况进行有效确认。没有及时发现沟槽西侧的通信暗井,没有对暗井侧壁至沟槽之间(50-60cm)的人工回填土质疏松易坍塌的安全隐患进行处理。3、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未按要求随挖随撑、堆置点不符合沟槽开挖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的违规操作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三)事故性质。这是一起因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建议公司内部处理人员。1、林建福,华工公司张天刚项目部施工作业组长,负责本作业组施工全面工作。对本组施工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治理,对本起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责成华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 0.3 万元的经济处罚。2、张占成,华工公司张天刚项目部安全员,负责项目部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违规操作行为未予及时发现并纠正,对本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责成华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 0.2 万元经济处罚。3、张天刚,华工公司张天刚项目部经理,负责项目部全面工作。安全检查中对施工作业队违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失察,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华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 0.5 万元经济处罚。4、王建斌,华工公司安全部长,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对本起事故负有重要责任。责成华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 0.2 万元经济处罚。5、张旭国,华工公司副经理,主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本起事故负重要责任。责成华工公司依据企业内部规定给予0.5 万元经济处罚。(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6、韩志刚,华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负责公司全面工作。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张家口市安监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计 1.54 万元。(三)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华工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从业人员违规施工作业行为,对本起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由张家口市安监局处以 12 万元的罚款。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华工公司要深刻汲取本起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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