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常用法律解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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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工程 常用 法律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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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常用法律解释》讲解了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认定、挂靠行为的界定、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效力及建筑企业内部承包行为等多方面的内容。对于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发包人如果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则合同有效;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则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挂靠行为包括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相应资格的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等多种情形。关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其认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相关规定。对于劳务分包合同,当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资质并按照规定范围进行作业时,合同有效。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是指承包人将工程交给下属分支机构或职工承包施工,并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权利义务,该种情况下的施工合同不应仅因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而被判定无效。小型建筑工程、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以及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在施工人签订合同时,即使缺乏相应资质,一般也不予支持合同无效主张,但需遵循相关质量标准。当事人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协议后,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通常不予支持,除非结算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原则上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取决于是否有明确约定或是否属于职务行为。工程监理人员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的事实部分对发包人有约束力,而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的部分则无约束力。固定总价合同下,若发生设计变更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对工程价款调整的要求应严格掌握。
《工程常用法律解释》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各类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监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此文档为这些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指导,帮助他们理解不同情况下施工合同的效力认定标准,如审批手续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挂靠行为的具体情形、必须招标工程的界定条件、劳务分包合同的有效性条件、内部承包行为的合法性判断、小型工程与住宅装修合同的特殊处理方式、工程价款结算协议的不可随意更改性、项目经理行为的有效性、签证确认的效力规则以及设计变更后的工程价款调整原则。通过这份文档,上述人员能够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规避法律风险,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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