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安全 生产 重大 隐患 排查 治理 挂牌 督办 管理 暂行规定
- 资源简介:
-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讲解了为贯彻落实国家及企业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规政策,切实抓好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文件明确了乌东煤矿及其区域内所有地面单位适用本规定,并详细界定了隐患的定义、分级和分类,具体分为重大、中等和一般三级隐患,同时列举了重大隐患的具体情形,包括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违反规定组织生产或检修作业以及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等情况。这些情形涵盖了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安排未经培训人员上岗、超能力生产、违规放顶煤开采、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等多方面问题,强调了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煤矿,在整改完成前必须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确保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乌东煤矿及其区域内所有地面等单位。它不仅针对直接从事煤矿生产的员工和技术管理人员,还包括负责安全管理、设备维护、生产调度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此规定特别强调对煤矿企业领导层的要求,要求他们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杜绝因管理疏忽导致的安全隐患。此外,对于涉及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同样具有指导意义,旨在通过规范化的管理和严格的监督机制,全面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