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井下 爆破 管理制度
- 资源简介:
-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该制度指出井下所有爆破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爆破器材需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制度。专职爆破工须持证上岗并进行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爆破前必须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无局部积聚现象,且支架完好、顶板稳定等条件满足后才可作业。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电雷管时,同一工作面不得混用不同品种炸药,高瓦斯区域则需使用不低于三级安全等级的炸药。发爆器须采用防爆型设备并由专人携带钥匙或把手,爆破前所有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外,班组长布置警戒工作,确保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符合规程要求。在有爆炸危险的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掘进工作面全断面一次起爆或分次处理,每次均需执行“一炮三检”。高瓦斯区域若采用反向起爆需制定额外安全措施。炮眼封泥要充足且爆破后要检查通风、瓦斯等状况。拒爆、残爆处理应在班组长指导下完成。炸药和电雷管需分开存放于专用箱内并加锁,放置于远离机械电气设备处。爆破时将爆炸材料箱置于警戒线外。禁止在爆炸材料库附近30米范围内爆破。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爆破应在地面或生产水平巷道内进行,爆破前井筒内电气设备断电,装药连线完成后所有人员撤离,爆破通风后清理矸石。作业完毕后当班剩余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中涉及井下爆破作业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爆破工、班组长、瓦斯检查工以及负责安全管理的技术人员。这些人员需要熟悉并严格遵守此制度,以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性。本制度特别适用于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风险区域,以及其他存在煤尘或瓦斯爆炸危险的工作面。此外,对于参与井下爆破作业的设计人员、监理人员同样适用,以保障从设计到实施每个环节都符合安全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