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办法.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矿灯 损坏 赔偿 管理办法
- 资源描述:
-
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办法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便于丢失矿灯者不影响上班和办理补发矿灯牌手续,特定以下办法。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第一条 矿灯丢失后,必须及时向灯房报告,灯房要立即登记,以防他人拾到后持灯牌冒领矿灯。第二条 灯牌丢失的当班,由本人所在队的队长开证明条,灯房验条后,方可发灯。并将证明条存入灯房。证明条一式两份,一份作为灯房存根,一份为发灯凭证,证明条有效期一般为一天,本人下班后应及时补矿灯牌,由灯房验证后,应将临时证明条存根退还。第三条 补发正式矿灯牌手续,由本人持临时证明条到机一队办理,机一队开出单据,由本人持单据到财务科交款后井上运行队见财务笠的收款签章后,方可补发灯牌。补发矿灯牌一个,交款一元。第三章损坏矿灯处理办法第三章损坏矿灯处理办法第一条 损坏矿灯者,按矿灯成原价的 50%赔偿(特殊情况例外)办理赔偿手续由机一队负责,顺序是:损坏矿灯者到井上运行队开出赔款单据,到财务部签章,再由机一队验证后,可配给新矿灯。第四章附第四章附则则第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二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鑫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相关文档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