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矿领导带班井下公示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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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领导 带班 井下 公示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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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带班井下公示制度》讲解了为落实国务院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精神,强化矿领导深入现场管理,确保现场安全而制定的详细制度。该制度涵盖多个方面,从公示载体的选择到具体位置设立、内容更新与维护均有明确要求。规定在矿井口和调度室等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要求其独立放置、位置明显且实用规范,遇损坏或字迹不清需及时更换维修刷新。制度明确了公示对象为包括矿长、书记、总工程师等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并指出公示范围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矿内职工及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公示内容包含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交接班记录项目以及每月考核奖惩情况。同时强调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需符合上级文件要求,详细规划班次点次;安监人员负责统计和核对带班下井记录并经审核后进行公示,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行为,接受多方面监督。
《矿领导带班井下公示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尤其针对具有带班下井任务的矿领导群体,如矿长、书记、总工程师等。该制度也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监人员和调度室工作人员,因为他们负责具体的统计、核对以及公示工作。对于上级主管部门而言,此制度提供了有效的监督依据,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此外,煤矿企业的全体职工和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也能通过这一制度了解矿领导的工作动态,参与监督过程,共同促进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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