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煤矿干部入井带班的有关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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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关于 煤矿 干部 带班 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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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干部入井带班的有关规定》讲解了煤矿副总工程师以上管理干部入井带班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该规定明确了入井带班的范围,指出煤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的管理干部需参与入井带班工作。对于带班安排,文件规定各煤矿根据管理干部人数分三班每班一人,每班八小时上岗带班,并详细说明了矿长及副矿长每月带班次数和班次的要求。文件描述了入井带班的主要任务,包括对井下作业地点进行全面检查、现场指挥、针对特殊作业地点加强指导检查、协调各段队环节关系以及调配急需资源解决安全和生产问题。此外,文件还强调了入井带班考核机制,要求带班数量达到月份计划,未达标者将面临罚款,同时规定了严格的记录填写要求和公司每月一次的考核检查制度,以确保带班质量和真实性。最后,文件提及了带班计划公示、生产信息报送以及串班等细节。
《关于煤矿干部入井带班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的煤矿企业,特别是设有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管理岗位的企业。此规定为这些企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帮助管理层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井下作业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它不仅适用于日常的生产管理,也适用于应对特殊作业情况下的安全管理,如漏冒顶、过断层、巷道大修和机电设备故障等情况。通过严格执行该规定,可以提高煤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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