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7
1

类型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pdf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11351
  • 上传时间:2021-03-27
  • 格式:PDF
  • 页数:7
  • 大小:142.37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 炼铁 工业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GB 28663 2012
    资源描述:
    ICS Z 63 GB 28663-2012GB 28663-2012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iron smelt industry (发布稿) (发布稿) 本电子稿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 文本为准。 2012-06-27 发布 2012-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检 疫 总 局 发布 GB 28663-2012 I 目 次 前 言 . 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1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2 5 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 4 6 实施与监督 . 4 GB 28663-2012 I 前 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国务院关 于落实科学发展观 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 区规划的意见 ,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炼铁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炼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 监测和监控要求。 为促进地区经 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引导炼铁工业生产工艺和 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炼铁生产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 恶臭污染物、 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炼铁生产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 不再执 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9078-1996)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中的相关规定。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 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对 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 中钢集团天澄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 所。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2 年 6 月 15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2 年 10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GB 28663-2012 1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监控要求, 以及标 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设施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炼铁工业建设项 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 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15432-1995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6-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2000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397-200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28 号)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9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高炉炼铁 指采用高炉冶炼生铁的生产过程。高炉是工艺流程的主体,从其上部装入的铁矿石、燃 料和熔剂向下运动,下部鼓入空气燃料燃烧,产生大量的高温还原性气体向上运动;炉料经 过加热、还原、熔化、造渣、渗碳、脱硫等一系列物理化学过程,最后生成液态炉渣和生铁。 3.2 现有企业 在本标准实施之日前, 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炼铁生产企业或生产 设施。 3.3 新建企业 GB 28663-2012 2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 改建和扩建的炼铁工业生产设 施建设项目。 3.4 标准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3-2012.pdf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1351.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