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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代替 GB 4915-2004.pdf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11356
  • 上传时间: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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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 代替 GB 49152004 水泥 工业 大气 污染物 排放 标准 4915 2013 2004
    资源描述: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ment industry (发布稿)(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本为准。 ICS 13.040.40 Z 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915-2013 代替 GB 49152004 2013-12-27 发布 2014-03-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I 目 次 前 言 . II 1 适用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5 污染物监测要求 . 5 6 实施与监督 . 6 II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 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水泥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 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上述企业排放水污染 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85 年,1996 年第一次修订,2004 年第二次修订,本次为第三次修 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适用范围增加散装水泥中转站; 调整现有企业、 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增加适用于重点地区的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 取消水泥窑焚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 新建企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 现有企业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 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 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04)中的 相关规定。 本标准是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地方省级人民政府对本标准未作规 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本标准已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可以制 定严于本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严于本标准或地方标准时, 按 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合肥水泥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12 月 16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水泥原料矿山、散装水泥中转站、水泥 制品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以及水泥工业建设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 管理。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 除执行本标准外, 还应执行国家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 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 污染源的管理,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 于本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42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碘量法 HJ/T 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T 67 大气固定污染源 氟化物的测定 离子选择电极法 HJ/T 75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 7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 397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 533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4 环境空气 氨的测定 次氯酸钠-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 28 号) 2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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