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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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井下 安全 避险 六大 系统 监察 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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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讲解了山东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安全监察和执法工作的具体要求与措施。该文件明确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各分局的职责,规定了对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以及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建设完善、使用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安全监察内容。文中强调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需负全责,并且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专业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文件还指出煤矿企业需要制定年度工作规划,确保有充足的安全投入,定期检查系统完好情况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应对异常信息,同时加强基础资料管理和入井电气设备的合格性检查。此外,文中提到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年开展联合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熟悉避灾路线和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对于新建、改扩建等项目,“六大系统”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并按期完成建设完善工作。最后,该文件明确了安全监察的方式方法和处罚措施,通过多种结合方式依法推进“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监察办法》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企业,包括新建、改(扩)建、整合重组煤矿建设项目。“六大系统”的建设和完善不仅关系到煤矿企业的日常运营安全,更直接关乎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办法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一套详细的指导方针,确保在实际操作中能够遵循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它特别适用于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线工人以及参与煤矿安全监管的政府工作人员。通过对“六大系统”的严格规范,可以有效提升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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