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井下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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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煤矿 井下 监理 人员 安全 防护 管理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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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讲解了煤矿井下监理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和管理措施。该规定强调应严格执行安监总煤监2012153号文关于印发加强煤矿建设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煤矿建设安全规范(AQ1083-2011)等文件的规定,确保监理工作符合现行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监理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的建设安全管理规定,随身佩带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及便携式瓦检仪。面对瓦斯超限等异常情况时,需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撤离至地面,以确保自身与施工人员的安全。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监理人员应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工作。此外,监理人员要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图,非从事井下监理工作的人员严禁下井。新进监理项目部的人员必须接受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培训学习。身体条件不适合高危工作岗位的监理人员应及时调整岗位,防止意外发生。院为所有监理项目部人员统一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
《煤矿井下监理人员安全防护管理规定》适用于煤矿行业的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特别是从事煤矿井下工程监理的工作人员。此规定旨在保障监理人员在执行任务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其能够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有效的监理工作。它不仅适用于现有监理人员,也涵盖了新入职的监理人员以及可能涉及井下工作的其他相关方。通过明确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要求,该规定为煤矿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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