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区长 保护 矿工 生命安全 条规
- 资源描述:
-
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煤矿科区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一、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严禁违反规定组织生产。二、必须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均衡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三、必须执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组织作业。四、必须全面掌握作业地点危险因素,告知工人应急处置和防范措施,严禁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五、必须坚持安全巡查,强化现场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制止工人违章作业,严禁瞒报、谎报或者迟报重大事故隐患。六、必须严格执行紧急情况停产撤人制度,发现灾害征兆或险情,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严禁事故隐患未消除恢复生产。七、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严禁无证或者证件失效上岗。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