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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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保卫科 科长 副科长 安全生产 责任制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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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保卫科科长和副科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要职责和任务。该责任制明确了保卫科领导需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等法律法规,并协助安监部门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安全法规。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包括会同上级有关部门对这些部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和考核,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和责任制度,以维护正常的生产及工作秩序。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四防”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治安事件、刑事案件或重大责任事故时,科领导要亲临现场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追查工作,确保处理得当。此外,负责保卫科内部以及职工的自保、互保和联保工作,通过内部安全检查来强化安全管理。副科长则需协助科长做好安全工作,对其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保卫科科长(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炭行业的保卫部门及其管理人员,特别是那些负责矿区、井下等关键区域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它为保卫科科长和副科长提供了明确的工作指引,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职责,确保能够有效配合其他部门共同维护矿区的安全生产环境,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与治安事件,适用于所有设有保卫科且存在重点要害部门的煤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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