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AQ 2016-2008.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AQ 2016-2008 硫化氢 天然 气井 失控 井口 点火 时间 规定 AQ 2016 2008
- 资源简介:
-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讲解了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井口失控时确定点火条件及点火时间的基本准则。该标准详细描述了在不同条件下实施井口点火的具体要求,例如当气井发生井喷失控且距井口500米范围内存在未撤离的公众、距井口500米范围内居民点的硫化氢平均监测浓度达到75mg/m³且存在无防护措施的公众、或井场周边1000米范围内无有效的硫化氢监测手段时,应在15分钟内实施井口点火。此外,该标准还提供了硫化氢和二氧化硫的理化性状及毒理数据,帮助相关人员了解这些气体的危害性和应对措施。
《含硫化氢天然气井失控井口点火时间规定》适用于陆上含硫化氢天然气井的失控井口点火处置。具体来说,该标准适用于从事含硫化氢天然气井钻探、开采、运输和储存的企业和机构,以及相关的安全监管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这些企业和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标准中的规定,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井喷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点火操作,减少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展开阅读全文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