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修正案对照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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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刑法 修正案 对照 对比 比照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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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对照表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正案对第一百三十四条进行了重要修改,新增了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明确了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行为,将构成犯罪。这些行为包括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以及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修正案将重大责任事故罪从结果犯变更为危险犯,增加了刑期档次,并规定了具体的现实危险情形。
《刑法》修正案对照表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和公司,特别是那些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风险行业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而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此外,企业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所有生产作业活动符合法定要求,防范潜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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