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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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易燃易爆 有毒 有害 物品 保管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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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讲解了施工现场关于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存储与管理规范。文件强调施工现场一般不应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审批及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同时存放量不得超过3天使用量。文件指出这些物品需由专人负责管理,并严格执行收发和回仓登记制度。还规定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露天放置,且具有相抵触化学性质或不同防护、灭火要求的化学物品不可同仓存放,氧气与乙炔气需要分别单独存放。此外,在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并在相应区域醒目位置设立安全标志。照明设备则需采用具备防爆、防火功能的装置。如果使用液化石油气用于焊接或切割作业,必须得到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的核准。最后明确禁止携带火源、移动通信设备及非防爆照明工具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储区域,并要求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场所需有隔离手段。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保管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储存及使用的现场管理和作业人员,尤其针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此类物资采购、存储、运输和使用等相关岗位。同时对于化工、制造及其他需要类似危险物品处理的行业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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