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办法.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火灾 自动 报警装置 检查 维护 管理办法
- 资源简介:
-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办法》讲解了公司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管理的具体措施,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文档明确了保卫部为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主要管理部门,生产现场和非生产现场由设备部或保卫部与使用部门协作完成管理工作。对于生产现场的管理,电气分公司、热工分公司负责检修工作,而发电一部和发电二部负责具体的维护和日常检查,分场主任则承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检修和使用的专门责任。同时,《办法》规定了不同部门的检查范围以及明确的检查项目,例如电缆沟道内的照明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沟内是否有积水、漏水等现象,电缆及接头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等。文档还要求每月进行两次感温感烟试验,并且巡视检查需要两人协同作业,在日志上签到登记并及时记录缺陷内容。《办法》强调了每月不少于2次的巡检频率,同时规定考核权由设备部与安全监察部共同实施。一旦发现装置性能问题或管理不善行为导致的后果,则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管理工作的企业人员,尤其涵盖电力生产企业内部的相关操作人员、管理者以及技术检修人员。具体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保卫部工作人员、设备部主管、发电一部和发电二部分场的检修员、值班人员,以及其他与装置运行密切相关的专业人员。本制度不仅针对生产现场中的电缆沟道、主控室等相关区域,也适合其他包含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施的场所管理规范。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