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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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人民医院 放射 工作人员 培训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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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讲解了人民医院为加强放射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及法律意识,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了一系列培训要求。《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描述了对放射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规定,明确了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不少于4天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才能参与工作。制度还指明了在职期间的继续教育要求,强调两次培训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年,且每次培训时长不得少于2天。此外,医院医教部负责保存包括课程名称、培训时间和考试成绩等详细内容的培训档案。在培训机构资质上,文件明确规定放射防护和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提供,并指出医院需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述单位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同时记录培训情况至放射工作人员证件中。
《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适用于医疗行业特别是设有放射科或者需要使用射线装置和放射性同位素的各类医疗机构。这一制度主要针对从事放射工作的医务人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在核电站或其他涉及核技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也可借鉴此制度作为放射相关岗位人员管理的重要参考。通过对这些人员的规范管理和专业培训,能有效保障其职业健康并防范放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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