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产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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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水产局 食品安全 举报 投诉 处理 制度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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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讲解了昌黎县水产局为充分发挥群众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作用,确保举报投诉得到及时且高效的处理所制定的相关规范。《制度》描述了六条关于举报投诉的具体操作规则。其一是公开受理制,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设立并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并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事务。其二是受理登记制,需详细记录每一件投诉案件,保证妥善处理不遗漏。其三是首问负责制,明确不得推诿责任,并在举报事项涉及跨部门时确保快速交接与反馈。其四是限时办结制,设定20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一般案件的处置,对于较为复杂的情形则不得超过60天,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问题须在24小时内移交处理。其五是严格保密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举报者权益不受侵犯,防止信息外泄。这些条款旨在构建一个透明、高效、可靠的投诉举报机制,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参与感和信任度。
《水产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适用于县级或乡镇级别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尤其针对涉及水产品安全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处理工作。同时,这一制度也为具体工作人员提供指导,包括热线电话负责人、现场执法人员以及后台管理部门等,他们需要严格按照制度中的时限、登记和移送流程进行操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此外,它也间接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帮助他们更好地行使监督权利,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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