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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14”物体打击事故.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46324
  • 上传时间:2022-05-05
  • 格式:DOCX
  •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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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河北 天柱 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14 物体 打击 事故
    资源描述: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14”物体打击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唐山市丰润区殷官屯村东,法定代表人孟兰芝,工商注册号 130000000003109,注册资金伍亿壹仟壹佰捌拾捌万元。主要拥有 102m2 烧结机一台,108m2 烧结机一台,320m2 烧结机一台,800m3 高炉两座,530m3 高炉一座,1080m3 高炉一座,50 吨转炉二座,70 吨转炉二座,带钢生产线两条。主要产品为钢坯、热轧带钢,年产量钢坯 360 万吨、带钢 180 万吨。公司下设安全部、生产部、综合部、企管部、运销部等 12 个部门,现有员工 5435 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 23 名。(二)事故设备情况。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 1#烧结车间二次混料机滚筒直径4.4 米,长 18 米,南北方向,北侧有入料口,南侧有出料口,滚筒南侧壁中间位置有供检修用的人孔。二、事故发生及救援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7 月 13 日,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 1#烧结车间脱硫塔脱硫效果不符合环保要求, 该公司决定 2014 年 7 月 14 日对烧结厂 1#烧结车间进行全面停产检修。其中包括清理二次混料机滚筒内粘料。检修作业前,1#烧结车间安全员郭志彬先行制定了检修安全预案,其中包括粘料清理作业预案。经车间、烧结厂逐级审核批准,并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学习。 粘料清理作业预案规定作业顺序为先清理顶部, 再清理两侧。 2014年 7 月 13 日 11 时 40 分,乙班召开班前会时,1#烧结车间主任张春双将清理二次混料机滚筒粘料的工作任务交付乙班工段长郑志勇,随后,郑志勇将该任务交由乙班混料班班长闫立新具体实施,并从乙班相关岗位抽调了 6 名作业人员配合进行粘料清理作业。7 月 14 日 4 时左右,二次混料机上料系统停机,停止向滚筒内入料,滚筒继续运转。4 时 10 分左右,滚筒内物料输出完毕,滚筒随后停机,皮带工张彬、陈琼履行控制滚筒配电箱和中控室停电挂牌手续,切断滚筒电源,固定滚筒。6 时左右,安全科长王宝现场测定滚筒内氧含量,确定作业人员可以进入后,闫立新带领先期到岗的张彬、曹文喜、王洪和崔志芳 4 名工人进入滚筒清理粘料。6 时 30分左右,早饭后闫立新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了当天的工作任务,并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7 时左右,闫立新带领曹文喜、王术文、王洪、胡宝山、张彬、崔志芳等 6 名作业人员进入滚筒内清理粘料。闫立新安排先行清理滚筒两侧的粘料,然后转动滚筒,再清理两侧的粘料。7 名作业人员在滚筒内由南向北依次排开,用镐头清理滚筒两侧的粘料,顶部和底部粘料未清理。9 时左右,两侧粘料基本清理完毕,7 名作业人员由滚筒内出来,履行供电手续,运转滚筒顺时针转动,将未清理的粘料置于滚筒两侧,然后,停机挂牌停电,固定滚筒。9 时 30 分,7 人再次进入滚筒继续清理粘料。闫立新和胡宝山在滚筒北端清理,其余 5 人在南端清理。9 时 50 分,闫立新使用风镐(风镐长 1.7 米,重约 13 公斤) ,身体左侧倚靠在滚筒西侧壁, 用风镐清理头顶斜前方的粘料时, 头顶上方的粘料结块突然掉落 (长约 2 米、宽约 1 米、0.1 米厚) ,将闫立新砸倒,致其受伤。(二)事故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后,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将闫立新抬出滚筒,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曹文喜给工长郑志勇打电话报告了事故。10 时左右,安全科长王宝、车间主任张春双、厂长杨立生及安全处人员到达现场。王宝对闫立新采取了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10 时 20 分,“120”急救车赶到,将闫立新送至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救治。 当日 11 时 40 分, 闫立新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 1#烧结车间乙班混料班班长闫立新忽视安全, 违反作业预案规定清理滚筒内粘料, 导致被坠落的粘料砸伤。(二)间接原因。1.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未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制定检修安全预案不全面,在检修过程中未尽到安全管理职责, 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2.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导致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对检修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认识不足。(三)事故性质。经调查认定,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14”物体打击事故是因安全管理不到位,违反作业预案规定清理滚筒内粘料而引发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五、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1闫立新,男,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烧结厂 1#烧结车间乙班混料班班长,负责班组全面工作。忽视安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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