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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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通化 矿业集团 公司 八宝 煤矿 3.29 特别 重大 4.1 瓦斯 爆炸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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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讲解了吉林省白山市八宝煤矿在短时间内发生的两起重大瓦斯爆炸事件,事故分别发生在2013年3月29日和4月1日。该文中详细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原因,其中“3.29”事故造成36人遇难,“4.1”事故造成17人死亡,并伴有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原因分析分为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为采空区煤炭自燃发火引起的瓦斯爆炸;间接原因包括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以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等问题。文中对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提出多项措施建议。一是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矿井整体安全条件;二是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从制度、教育、投入等方面杜绝违章现象;三是政府及相关部门须履职尽责,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重新核查矿企生产能力,严肃整顿非法开采行为,共同促进煤矿生产的安全健康稳定发展。
《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矿“3.29”特别重大和“4.1”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煤矿生产企业、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安全监督机构。针对煤矿生产企业,特别是国有煤矿企业,应重点学习并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政府部门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国土资源部门以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等,可借此案例规范自身监管职能,提升执法水平;同时,它也适合所有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的从业人员作为警示素材使用,以预防类似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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