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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12·28”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_1.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56904
  • 上传时间: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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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常德市 澧县 杨家坊乡燕涔村 12 28 非法 生产 烟花爆竹 较大 爆炸 事故 调查报告 _1
    资源描述:
    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1228”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 年 12 月 28 日 7 时 28 分,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境内尹开钊等非法组织生产“笛音”(用笛音剂制成的带有哨音效果的效果件)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 6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10 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书记王群和市长周德睿立即就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调查处理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副市长、市公安局长胡丘陵带领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抢险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令第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12 月 28 日,经市政府批准并成立了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和澧县政府等单位组成的澧县杨家坊乡“1228”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较大爆炸事故调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陈宏元担任事故调查组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袁万明、澧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辉为副组长,同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反复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的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地情况1.非法生产情况:2013 年 12 月 24 日,尹开钊受尹华廷之邀,决定从事“笛音”非法生产。尹开钊要高守文联系一个房屋想用于生产“笛音”。12 月 25日,高守文与温超玉、冉成林向高永枝、黄作玉夫妇提出租用其位于燕涔村 7 组的闲置的老屋,两人均表示同意。温超玉、冉成林、尹开钊、尹华廷查看现场后要求更换电线。26 日上午,高永枝请电工将电线重新安装,尹开钊与尹华廷用一辆白色面包车分别将电动机、液压机以及原材料(约125 公斤高氯酸钾和约 62 公斤对苯二甲酸氢钾)运入现场,随即温超玉、冉成林二人负责连接好线路,开始调试机器。12 月 27 日,尹华廷、温超玉、冉成林邀集黄学淑和庹先迪在现场开始生产“笛音”,由尹华廷、黄学淑、庹先迪负责拌药,冉成林、温超玉负责压饼。2.作业场所情况:作业场所位于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7 组,是高永枝、黄作玉夫妻闲置老屋,墙体为土砖结构,坐南朝北一共三间,总面积约 90 平方米。西边为偏屋,中间为正屋,东边为堂屋,每间屋面积大小相等约为 30 平方米。偏屋被分隔成三间,为卧室和杂物间,正屋分隔成两间,其中后半间用于安装液机、前半间用于堆放半成品,堂房堆放原材料。(二)有关人员基本情况1、尹开钊,男,44 岁,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九里乡泉水村 2 组人,无业。先后 4 次因盗窃罪被判刑合计 14 年,因 2 次销赃被劳教合计 4 年,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组织者。2、黄作玉,女,57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7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房屋屋主。 (已刑拘)3、高永枝,男,60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7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房屋屋主。 (已刑拘)4、温超玉,女,49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3 组人,与冉成林系夫妻关系,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工人。 (事故中死亡)5、冉成林,男,52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3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工人。 (事故中死亡)6、黄学淑,女,73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7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工人。 (事故中死亡)7、尹华廷,男,29 岁,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九里乡泉水村 9 组人,尹开钊的外甥,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组织者、工人。 (事故中死亡)8、庹先迪,男,73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3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工人。 (事故中死亡)9、庹先梅,男,77 岁,系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二组人,事故中因房屋坍塌死亡。10、高守文,男,47 岁,湖南省常德市澧县杨家坊乡燕涔村 7 组人,系此次非法生产“笛音”场所联系人。 (公安机关高守文不构成刑事犯罪,故不予处罚)(三) 有关监管部门监管情况1.杨家坊乡人民政府应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职责,成立并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经调查发现:该乡年初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由乡党委书记、乡长全面负责、副乡长直接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安监站负责安全监管和信息摸排、派出所负责打击取缔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但未建立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未制定上报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未建立非法生产窝点和从业人员动态管理档案;全年仅配合参与和独自开展打非行动各一次,未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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