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北区“12·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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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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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12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在2014年青岛港务局8号码头发生的一起严重起重伤害事故,涉及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12万元。调查报告描述了这起事故发生的过程,即门机抓斗由于停放位置不当且缺乏固定措施而发生滑落倾覆,最终砸中进行卡扣紧固作业的人员导致悲剧发生。报告还对事故性质进行了明确定性,指出其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归因于违规作业和安全管理上的缺失。其中,关于大港公司门机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以及岗位安全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做了重点剖析,并提出了针对性的处理意见与后续整改建议。此外,针对相关责任人履职不力情况,如主要负责人赵波未能完善制定相应操作规程的问题给予了法律处罚建议。
《市北区“123”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港口作业单位、特别是从事起重机等大型特种设备操作管理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它涵盖了港口装卸企业内部从管理规章、安全制度建设到一线员工的具体作业规范等领域。此文件尤其对那些需要加强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流程细化优化的企业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同时,负责监督和审查类似行业中企业安全合规性的政府监管部门也可以利用本报告提升监督检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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