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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张家口正通石化冶金机械有限公司“6·4”起重伤害事故_1.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57943
  • 上传时间: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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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张家口 石化 冶金 机械有限公司 起重 伤害事故 _1
    资源描述:
    安全人之家 张家口正通石化冶金机械有限公司“64”起重伤害事故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及工程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张家口正通石化冶金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通公司)成立于 2001年 1 月 2 日,营业执照注册号 130700000006041,注册资金 5803271 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李迎庆,经营范围:石油化工冶金机械设备及配件、普通机械零部件加工及其对外贸易进出口经营等。该公司原经营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南路 19 号,现搬迁至西山产业集聚区兴业路 18 号,原下属五个分公司,搬迁后整合为机械加工、压力容器铆焊、热处理三个分公司,现共有职工 236 人。事故发生地为原二分公司厂房。(二)工程概况。2014 年 5 月 31 日,正通公司(甲方)与孔令强拟定拆迁抵帐合同,合同约定将旧厂房及办公楼拆迁所得作为所欠孔令强工程款,工期 6 月 1 日至 6 月 10 日,在合同未生效(乙方未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孔令强就组织工程队开始拆除作业。孔令强没有建筑施工企业任何资质,也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安全培训,他又将拆除楼板工作分包给没有拆除施工相关资质的席锦普, 席锦普临时雇佣吊车 (车牌号冀 G65250, 车主兼司机常永学)和其他施工人员,并联系楼板买方张伟,张伟雇佣汽车拉走拆下的楼板。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一)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6 月 4 日,正通公司旧厂房拆除现场,席锦普组织工人们拆除楼板,并将拆下的楼板吊装到汽车上,16 时 40 分左右吊车在吊装楼板下安全人之家 落过程中,在接近汽车高度 2 米左右的位置,旧楼板由于强度大大降低,楼板一侧的两个吊装位置突然碎裂与吊车绳索脱开,另一侧随着楼板的脱落也随即脱离,楼板一下掉落并砸到刚上汽车准备整板的司机刘鑫身上。(二)事故救援过程。事故发生后, 现场的工人们立即开展救援并拨打了 120 急救电话, 120急救车赶到后将刘鑫送往 251 医院进行抢救。17 时 30 分左右刘鑫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和性质(一)直接原因。汽车吊在吊装楼板过程中,楼板突然发生碎裂、脱落,砸到正在吊装物下作业的刘鑫身上,导致其受伤死亡。(二)间接原因。1.非法发包拆除工程项目。正通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孔令强,孔令强又将楼板拆除工程分包给了无任何资质的席锦普。2.违规施工、违规作业。拆除及吊装作业没有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没有安排专门的安全监护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刘鑫违规在吊装物下作业。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 吊车未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就进场作业;现场作业没有安排专门的司索工和吊装指挥工。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作业人员未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安全人之家 培训,缺乏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三)事故性质。根据事故原因分析,调查组认为这是一起由于非法发包、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一)免予追究责任人员。1.刘鑫,汽车司机。安全意识淡薄,在楼板吊装过程中,违规在吊装物下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已经死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二)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员。2.席锦普,工长。在拆除楼板施工作业中,未对拆除工程及吊装作业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拆除、吊装安全规程组织施工, 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的安全监护, 而是组织农民工违规作业,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依据刑法第 134 条之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建议企业内部处理人员。3.路晓民,正通公司总经理。将拆除旧厂房工程发包给无拆除资质的孔令强进行施工,未与施工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参照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正通公司给予记大过处分,并依据企业内部奖惩办法给予经济处罚。(四)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安全人之家 4.孔令强,工程队队长。非法承揽拆除工程,并将拆除楼板项目分包给无任何资质的席锦普进行施工,未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桥东区安全监管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计 48000 元。5.李迎庆,正通公司董事长。是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事故发生负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桥东区安全监管局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 30%的罚款,计 11340 元。(五)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6.正通公司。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未与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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