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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关于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的批复.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59989
  • 上传时间:2022-07-26
  • 格式:DOCX
  • 页数: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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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东川 10 12 特大 交通事故 批复
    资源描述:
    关于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的批复云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我省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云政发199860 号)收悉。经商有关部门,现批复如下:一、1997 年 10 月 12 日,你省东川市汤丹镇境内阿(子营)东(川)线 154公里+250 米处发生 1 辆旅行车翻下山崖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 42 人,伤5 人,直接经济损失 4.8 万元。事故发生后,云南省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这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符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 34 号)的有关规定。二、同意报告对事故原因和性质的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云 B.00242 号旅行车在行驶过程中左转向节臂突然折断,方向失控。有关部门和单位管理失职、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是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这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三、同意对事故有关贡任人员的处理意见。请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分决定,按程序向党组织提出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处分建议,向司法机关提出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建议,公开宣布调查处理结果,并将落实情况报国家经贸委备案。四、同意报告对防范措施的意见。请认真组织落实,加强客运市场管理,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确保客运安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二日关于我省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云政发199860 号)国务院:1997年10月12日11时45分, 云南省东川市汤丹镇境内阿(子营)东(川)线 154 公里+250 米处发生一辆“石林”牌旅行车翻下山崖,造成 42 人死亡,4 人重伤,1 人轻伤,车辆解体,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 4.8 万元的特大交通事故。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组成“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公安部、监察部派员对事故调查进行了具体指导。目前,调查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调查组关于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上报,请批复结案。一、事故发生后,省、市有关领导及部门组织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组织对事故进行调查和现场抢救工作。经过现场勘查、技术分析并在获取大量调查材料的基础上,又按照监察部提出的指导性意见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因此,事故调查报告报送时对上报时限作了适当延长。二、省人民政府对调查组关于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认为调查报告对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的认定是客观、科学、公正的,对事故责任划分是实事求是的,所提防范措施的建议是全面的、适用的。三、同意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建议,其中:(一)法者乡原乡长兼乡经委主任、现任东川市水电局泥石流防治所所长徐国民,在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前一年已调离法者乡,建议不再给予行政处分。(二)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汤丹大队大队长杨万坤,事故发生当天上午对云 B.00242 号旅行车严重超员因未布置警力路查而疏漏失管,但旅行车超员问题在新村大队管辖区内已经形成,因此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三)东川市交通局副局长、运政处处长、汽车维修质量监督站站长陈元生,忽视安全生产,对车辆维修单位监督管理失控,对法者乡营运客车审批客运班次把关不严,对事故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撤销行政职务处分;建议党组织同时撤消其运政处党支部书记职务。附件: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云南省人民政府一九九八年三月三十日附件:关于东川市“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省人民政府:1997 年 10 月 12 日, 云南省东川市汤丹镇境内发生一辆石林牌旅行车翻下山崖的特大交通事故,死亡 42 人,重伤 4 人,轻伤 1 人,车辆解体。根据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省人民政府组成“1012”特大交通事故调查组,对此次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时间:1997 年 10 月 12 日上午 11 时 45 分;地点:云南省东川市汤丹镇境内阿(子营)东(川)线 154 公里+250 米处;单位:东川市法者乡经委;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死亡 42 人,重伤 4 人,轻伤 1 人,车辆解体,直接经济损失折合人员币 4.8 万元。二、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l012”特大交通事故由于发生在比较偏僻的路段,过往车辆和人员稀少,事故发生后直至当日 14 时,汤丹镇新桥村村公所文书田孟情发现事故现场才向东川市汤丹公安分局报告。汤丹公安交警大队立即组织干警赶赴现场,同时与东川矿务局铜矿医院联系和向东川市公安局、东川市公安交警支队报告。东川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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