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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大岭山镇“7·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60732
  • 上传时间:2022-07-29
  • 格式:DOCX
  •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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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大岭山镇 一般 道路交通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大岭山镇“7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8 年 7 月 9 日 7 时 06 分许,当事人张灿荣(居民身份证号:)驾驶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隶属清远市南昌(深业)运输有限公司)行驶至 G107 国道东莞市大岭山镇金多港对出路段(杨屋村辖区)时,车辆与一辆由当事人杨桂明(居民身份证号:)所骑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杨桂明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2018 年 7 月 10 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大岭山安全监管分局、大岭山镇监察室、大岭山镇总工会、大岭山交警大队、大岭山交通分局、大岭山杨屋村委会组成的大岭山镇“7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负责本次事故的调查工作,同时邀请清远市新城区人民政府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 依法依规、 实事求是、 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和调查取证,基本查清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1、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厂牌型号为奔驰牌,车身颜色:红,车辆使用性质:货运,车辆识别代码号:,发动机号:,驾驶室核定载客:2 人,核定载质量:22000 千克,总质量:38000 千克,空车,事故发生时实际载客 1 人。机动车登记所有人:清远市南昌(深业)运输有限公司,登记地址:清远市南昌(深业)运输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日期为 2013 年 7 月 4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21 日。车辆投保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强制险保单号:,商业保险单号:,第三者责任保险 300 万,有效期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因该车属港澳牌照车辆,无法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车辆的违法记录及历史事故记录。2、电动自行车,车辆型号:普通牌电动车,车号:无号牌,车辆电动机号:,车架号:不详,车辆重量:41.70kg,车辆功率:350w 以上,电压:48v,无法查询到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记录及历史事故记录。(二)肇事驾驶人情况:1、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张灿荣,男,汉族,1974 年 1 月 29 日出生,户籍地:广东省罗定市罗镜镇, 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在广东省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 A1A2,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24 日,当前驾驶证状态为正常。符合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资质。张灿荣取得云浮市交通运输局颁发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8 月 18 日,是陈根喜聘请的员工。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张灿荣近三年有 4 条交通违法记录,均已处理;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事故发生当天,经大岭山交警大队现场对张灿荣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 0 毫升,没有涉嫌酒后驾驶。采集张灿荣尿样进行毒检,结果显示阴性,没有涉嫌毒驾。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杨桂明,男,汉族,1965 年 11 月 13 日出生,户籍地:河南省唐河县,身份证号码:,于 2008 年 2 月 23 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号:,准驾车型 C1D,有效期至 2024年 2 月 23 日,当前驾驶证状态为正常。经公安交通综合信息应用平台查询,杨桂明近三年有无交通违法记录;近两年无历史事故记录。(三)检验检测情况 1、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抽取张灿荣血液样本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经鉴定结论:送检的张灿荣血液中未检出乙醇成份。2、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抽取杨桂明血液样本进行血液中乙醇含量检验,经鉴定结论:送检的杨桂明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15.23mg/100ml; 未检出正丙醇成份,证实无因为腐败产生的乙醇。3、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对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形态进行鉴定, 经鉴定结论为: 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前部与电动二轮车尾部在第三车道发生碰撞。4、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对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前瞬时行驶速度进行鉴定, 经鉴定结论为: 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事故瞬间车辆速度约为 61-66km/h。5、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对电动自行车车辆属性进行鉴定,经鉴定结论为:二轮电动车属机动车。6、大岭山交警大队聘请广东永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粤 ZBW75 港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安全技术进行检验, 经鉴定结论为: 粤 ZBW75 港奔驰 ACTR0S牵引车经简单路试检验、操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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