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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深圳市“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61107
  • 上传时间:2022-07-29
  • 格式:DOCX
  • 页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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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深圳市 较大 道路 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深圳市“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5 年 3 月 1 日 15 时 33 分许,深圳机场 T3 航站楼领航高架桥入港龙门架路段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 9 人死亡,24 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家、省、市相关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千方百计、全力抢救伤员,确保危重人员一人一个医疗组,一人一个治疗方案,确保不再新增死亡人员。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黄明、李伟、刘彦平,省政协主席、时任市委书记王荣,副省长刘志庚、李春生,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时任常务副市长吕锐锋、时任副市长陈应春、唐杰,副市长刘庆生等领导先后作出批示指示,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力抢救伤员、做好善后事宜、正确引导舆论、保持社会稳定。省安全监管局总工程师潘游连夜率队赶到深圳指导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王荣、许勤、吕锐锋、吴以环、刘庆生同志亲赴现场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到医院看望伤员,并在现场组织召开会议,对应急处置、医疗救护和善后事宜作出周密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的要求,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有关规定,深圳市政府成立了“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由副市长刘庆生任组长,市安委办、公安局、监察局、法制办、公安交警局、总工会及宝安区政府为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专家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应急处置及善后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5 年 3 月 1 日 15 时 33 分许,杨明晰驾驶粤 BA495Q 号小型轿车以97.8 公里/小时的时速(该路段限速 50 公里/小时)沿深圳机场 T3 航站楼领航高架桥往入港平台方向行驶至龙门架路段(左转弯半径 110 米,两侧缓和曲线长度 70 米,纵坡 1.9%)时,因操作不当,车身右侧先后与道路右侧距离龙门架 87.7 米、72 米处的水泥防护栏发生刮碰,车辆失控后碰撞在右侧水泥防护栏旁驻足的人群,导致车辆部分损坏,王昌宁、MENDEZORTIGOZA FELIPE ANTONIO、文亚民、刘强世和彭一桓等 5 人当场死亡,覃玲、覃继雪和粟正祥等 3 人受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刘林昌、刘权、张菊英、刘德、许红梅、陈佳、陈三元、文鑫、文慕涵、覃政、覃正布、王建云、宁雪凤、徐美燕、包本梅、陈进松、蔡忠兰、陈毛、陈雨淇、陈广治、蔡斌、龚元、龚慧、崔妹等 24 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明晰在事故发生后由粤 BA495Q 号小型轿车下来并从领航高架桥上坠落至桥下地面,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时任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市长许勤、时任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副市长吴以环、副市长刘庆生等领导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导事故处置工作,到医院看望伤员,并在现场组织召开会议,对应急处置、医疗救护和善后工作作出周密部署。市安委办、公安局、公安交警局、宝安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也立即赶赴现场,开展事故救援和现场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后,在深圳机场执勤的交警、特警立即赶赴现场,保护现场,组织抢救伤员。3 月 1 日 15 时 36 分,市 120 急救中心接报后,于 15 时38 分起陆续调派 12 台次救护车进行医疗救援。深圳机场接报后,立即启动突出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赶赴现场,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综上,深圳市“3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正确,未发现作业人员在救援指挥中有失职、渎职现象,事故救援处置行动成功。(三)善后处理情况事故发生后, 我市卫生部门统筹协调各医疗机构, 全力以赴救治伤员,按照“一人一抢救小组、一人一治疗方案”的原则,从市级医院抽调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创伤骨科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团队,现场参与、指导医疗救护工作。目前,24 名伤者已全部出院。宝安区政府和机场集团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善后处理、后勤保障、法律援助和新闻应对 6 个工作组,负责做好相关处置和善后工作。二、事故相关情况(一)肇事车辆情况粤 BA495Q 号小型轿车,车身颜色:红色;品牌型号:梅赛德斯奔驰牌 BJ181VF ;出厂日期:2012 年 6 月 25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16 年 7月 31 日。该车已购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交强险,保险金额:122000 元,保险有效期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未投保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经鉴定,粤 BA495Q 号小型轿车车辆转向系、制动系、行驶系、照明信号装置未检见安全隐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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