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2
1

类型乌鲁木齐局5月17日兰新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61230
  • 上传时间:2022-07-31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2.10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乌鲁木齐 17 新线 职工 死亡 一般 事故
    资源描述:
    乌鲁木齐局 5 月 17 日兰新线职工死亡一般 B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5 月 17 日 8 时 10 分,乌鲁木齐局奎屯工务段奎屯线路车间奎屯东巡养班组 1 名汽车司机,驾驶本班组依维柯汽车,到兰新线K2166+700 间防洪看守点搭设帐篷。8 时 40 分到达看守点后,该司机到车辆尾部查看车辆状态,此时汽车向前溜车,当其追上汽车手抓车门准备上车时,车门刮蹭到前方的一根电线杆,将其挤在车门和门框间后坠落到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构成道路交通一般死亡事故。2.事故原因汽车司机安全意识极为淡薄,对车辆停在有坡度的路段存在溜车的安全风险认识不深,停车后不使用手刹制动,盲目下车检查车辆状况,并且在车辆发生溜逸后盲目追车抢上,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3.事故责任。乌鲁木齐局奎屯工务段全部责任。4.事故教训(1)乘车人监督岗制度未严格执行。作为当日组织生产作业的班长,对司机简化作业标准,违法、违规的现象未及时发现,对司机习惯性的作业行为、作业方式没有进行有效地监督与及时制止,致使乘车人监督岗作用形同虚设,岗位监督盯控失效。(2)班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弱化。班组作业前的安全预想针对不强,当日作业前没有将车辆停靠、 便道行驶、 坡道停车等纳入安全预想内容当中。日常安全教育抓的不实。落实劳动安全阶段性重点工作不到位,班组有关交通安全方面文电不全。(3)车间交通安全管理存在死角。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驾驶员日常安全学习针对性欠缺。道路交通风险研判工作未进行,问题整改销号未形成闭环。交通安全工作没有做到同布置、同分析、同考核。月度学习制度没有严格落实,学习记录代签名造假现象突出。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乌鲁木齐局5月17日兰新线职工死亡一般B类事故.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61230.html

    友情链接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