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5.8”特别重大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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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黑龙江省 鹤岗 矿务局 多种经营 总公司 5.8 特别 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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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5.8”特别重大事故》讲解了2001年发生在鹤岗矿务局多经总公司南山公司一井的一起特大火灾事故。事故导致54人死亡,其背景与南山公司一井的设计产能及非正规采煤方式密切相关。文档对矿井概况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明确该井存在新老两套斜井结构,实际运营中采取了以掘代采的非正规方法,并且在管理上属于“个人承包”。事故发生经过指出,在交接班的关键节点副井长发现了井下火情,并带领部分工人升井,但仍有多名矿工未能及时脱险。调查情况则详细分析了事故原因,直接原因为井下+132米标高平巷内的火区漏风和煤层自燃引发了火灾。同时,事故主要原因还包括擅自开工、管理失序、火区管控不力以及矿务局在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小矿方面工作不利等深层问题。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迅速成立调查组查明真相并提出整改措施。
《黑龙江省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5.8”特别重大事故》适用于煤矿行业及其相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各类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业技术人员及政府部门中的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等都可从中获取宝贵的经验教训。尤其适用于小型矿山或私人承包经营矿井的安全负责人进行警示教育和管理改进,旨在加强煤矿火区管理、杜绝违规操作,提高煤矿整体安全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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