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8
1

类型清流县“8·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162631
  • 上传时间:2022-08-0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5.31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清流县 较大 火灾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清流县“8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8 月 4 日, 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村时州新村一民房发生一起较大火灾事故,造成 3 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建波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成立了清流县“8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 ,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由市监察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总工会和消防支队有关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有关的基本情况(一)起火建筑的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村时州新村 3 号,该独栋建筑坐北朝南,为多层砖混结构住宅,共 3 层,着火楼层在二楼,过火面积约 3 平方米。(二)火灾接出警情况起火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4 日 8 时 15 分许。9 时 20 分许,清流县消防大队值班室接到县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电话称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村时州新村 3 号民房发生火灾,需派员调查。清流消防大队接到公县安指挥中心电话后,第一时间出警赶往现场处置。(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1.人员伤亡情况。该起火灾共造成 3 人死亡(欧阳嘉文,女,福建清流人,身份证号码:33504232016*23;欧阳嘉武,男,福建清流人,身份证号码:3504232016*15;欧阳芷晴,女,5 岁,2015 年 7 月 22日抱养,未落户,无身份证号) 。2.火灾损失情况。火灾烧毁烧损床 1 张,布衣柜 1 个,空调 1 台,衣物被褥若干,火灾直接财产损失 2 万元。(四)事故善后情况清流县成立了善后处置工作组,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做好安置工作。一是做好死者家属的安置、思想疏导工作。火灾事故发生后,县、乡两级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安排镇干部陪护家属前往三明就医;3 名儿童均确定死亡后,再次组织镇、村干部对死者家属进行劝慰。二是组织镇、村干部帮助照看、管理死者家属在种的 6 亩花地,帮助其恢复生产,确保花地不荒,收入不减;8 月底,鉴于死者家属个人外出意愿,县政府已帮忙联系买家将花棚转卖,获得收入 12.9 万元,死者家属现已离家前往厦门务工。三是通过县民政慰问渠道,为死者家属申请困难救助金 3000 元,已发放到位。四是组织嵩溪镇党员、干部开展捐款接龙活动,共募捐 6200元,已由嵩溪镇政府转交死者家属。死者家属得到安抚,当地社会秩序稳定。(五)部门履职情况1. 嵩溪村委会。今年以来,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演练和入户检查。但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方面,仅村委会书记一人担任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未按要求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未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在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方面还存有不足。2.嵩溪镇派出所。今年以来,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消防安全检查,并指导督促居委会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经调查,在该起事故中,未发现嵩溪镇派出所有明显监管过失行为,建议不予追究。3.清流县嵩溪镇政府。今年以来,有开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成立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小组,开展消防宣传和隐患查改工作,但在督促指导嵩溪村委会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消防安全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方面还存有不足。4.清流县消防大队。今年以来,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但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村(居)委员会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方面还有不足。二、事故原因和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起火部位位于清流县嵩溪镇嵩溪村时州新村 3 号民房 2 层东面中间卧室床铺以西、靠南墙面积约 1 平方米区域内;起火点位于床铺东侧床头柜台面;起火原因可以排除雷击、放火、自燃、遗留火种、生活用火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电气故障、小孩玩火引发火灾的可能性。(二)事故间接原因1.嵩溪村委会。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仅村委会书记一人担任消防安全网格管理员,未按要求划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区,明确网格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在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方面还存有不足。2.清流县嵩溪镇政府。在督促指导嵩溪村委会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宣传消防安全教育、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方面还存在不足;3.清流县消防大队。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落实村(居)委员会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方面还有不足。(三)事故性质认定经调查认定,清流县“84”火灾事故是一起普通民房(非生产经营性)较大火灾事故。三、对事故有关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清流县“8·4”较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162631.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