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管理部7号令《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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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 应急 管理 号令 社会 消防 技术服务 规定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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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为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维护市场秩序,提高服务质量而制定的规定。该规定明确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循客观独立、合法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对从业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的机构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符合规定的设备配备、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含1名一级)以及6名持证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条件;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则需满足相应的企业法人资格、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规定的设备配置、至少2名注册消防工程师(含1名一级),并建立完善的评估过程控制体系。同时进行两项业务的机构需要满足更严格的要求。此外,该规定还强调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可覆盖全国,要求机构及人员依法执业,确保服务质量和真实性,签订合同明确项目负责人,禁止转包分包项目,设立技术负责人进行质量监督和技术审核,妥善保存服务档案等内容。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的专业机构。它特别适用于那些希望进入或已经在消防技术服务领域的公司和个人,如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操作员。此规定也为消防技术服务行业组织提供了行为准则,指导其加强自律管理,避免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行业垄断行为,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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