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4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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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020 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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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向社会公开征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应急管理部组织起草了该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的提交方式包括信函和电子邮件,且提供了详细的联系方式和截止日期。规定中明确了其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适用范围是已建成并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涵盖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文中强调了消防安全管理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并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于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需实施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同时,详细说明了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作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具体职责,包括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防火巡查检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等。对于同一高层建筑有多个业主或使用人的情况,规定要求共同委托消防服务单位或指定统一管理人对共有部分进行统一管理,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此外,还特别提到高层公共建筑在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时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设立及其职责,包括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工作。最后,针对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和使用人,规定了具体的消防安全义务,如遵守防火安全公约、配合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等。
《2020年4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已建成并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此规定旨在加强对这些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居住者和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适用于建筑的业主和使用人,也适用于参与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特别是对于那些通过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等形式使用高层建筑的当事人,该规定明确了他们之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划分,有助于提高整个社会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重视程度,促进各相关方积极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共同维护高层建筑的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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