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实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1 实施 煤矿 重大事故 隐患 判定 标准
- 资源简介:
-
《2021年1月实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讲解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的定义、适用范围及具体判定标准,旨在为准确识别和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提供依据。该标准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制定,适用于各类煤矿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文中详细列举了十五个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包括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瓦斯超限作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高瓦斯矿井未建立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通风系统不完善等。每个方面都配有详细的解释说明,如超能力生产的具体情形涉及产量超过核定生产能力幅度、瓦斯超限作业包含漏检假检情况继续作业等。对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从多个维度进行描述,如全年原煤产量超出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同时生产的水平过多等;针对“瓦斯超限作业”,则明确指出了在瓦斯检查存在漏洞时仍进行作业的情况。通过这些详尽的规定,确保煤矿企业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够有章可循,避免发生重大事故。
《2021年1月实施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及相关行业领域。这不仅涵盖了正在运营中的各类煤矿企业,也包括新建、改扩建以及处于改制阶段的煤矿。无论是大型国有煤矿还是小型私营煤矿,均需遵循此标准以确保生产安全。此外,参与煤矿建设、监理、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也应参照本标准,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采取相应措施,共同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性。该标准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有助于推动整个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