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开车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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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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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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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开车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讲解了为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范重大危险源在开车期间发生事故而制定的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行政许可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的开车情况,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车、计划停车后开车和非计划停车后开车,规定了详细的评估内容,包括安全包保责任制施行情况、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等生产准备完成情况、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措施、周边环境确认情况、监测监控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培训资质情况以及开车过程时间计划等。对于检维修后的开车,还需评估检维修项目的验收确认情况;因停产整顿后的开车,则需额外评估隐患整改及措施落实情况。此外,还强调了新建项目开车应将评估内容纳入试生产方案并由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制度要求企业在开车前5个工作日上传评估报告至全国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评估结论增加到每日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公告中直至开车结束。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重大危险源开车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承诺公告情况进行线上线下监督检查,未按规定落实管控措施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受到查处。
《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开车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所有取得应急管理部门安全行政许可且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需要严格遵循本制度,在进行重大危险源开车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和具备从业资质。同时,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开车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以保障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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