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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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鞍山市 起重 机械有限公司 物体 打击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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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5月2日发生在鞍钢钢绳有限责任公司的物体打击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的全过程。该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具体经过,8时36分左右,配线工田宏伟在黑线库EF跨操纵遥控电动单梁起重机吊运工字轮过程中,西侧吊车轨道梁从拼接部位突然断裂并坠落,造成田宏伟被砸伤致死。报告中指出,事故调查组由市应急局、公安局、总工会组成,并邀请纪委监委参与,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的原则,聘请专家进行技术分析。通过对现场取证、查阅资料和询问相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处理意见以及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议。断裂的轨道梁为钢绳公司黑线库EF跨-列柱之间轨道梁,全长13.5米,允许吊运重量不大于1.7吨。2018年,钢绳公司将此改造项目承包给新起重公司完成。事故直接原因为轨道梁拼接不符合要求,间接原因是新起重公司在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上的遗漏,缺乏全过程监管,且竣工后未验收。
《鞍山市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5·2”物体打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涉及起重机械安装、维修及改造的企业,特别是从事类似轨道梁等关键结构件改造工作的企业。这份报告对于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它不仅适用于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及其类似企业,也适用于负责工程项目管理、安全监督的相关部门。此外,对于所有可能涉及到此类施工项目的行业,如冶金、机械制造等行业,本报告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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