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4
1

类型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11·11”较大透水事故案例.docx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201629
  • 上传时间:2022-12-19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12.23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山西 朔州 平鲁区茂华万通源 煤业 有限公司 11 较大 透水 事故 案例
    资源描述: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1111”较大透水事故案例2020 年 11 月 11 日, 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老空透水事故,造成 5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2570 万元。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万通源煤业为股份制企业,其中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茂华公司占股 70%(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华电煤业实际管理) ,万通源能投占股 30%。该矿为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210 万吨/年,低瓦斯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现开采 4#煤层,煤厚约 13.38m。2019 年 6 月, 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对万通源煤业安全生产正式进行托管。透水事故发生在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迎头,该工作面是由万通源煤业董事长、万通源煤业矿长、万通源能投派驻万通源煤业代表共同商议并经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该公司与茂华公司合署办公)批准违规布置的工作面。二、事故直接原因万通源煤业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及东侧区域存在老空区、废弃巷道和大量老空积水,该矿未按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掘进时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直接掘透废弃巷道,导致大量老空水瞬间涌出造成事故。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1.违规布置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万通源煤业在一采区东翼已布置有 40103 综放工作面、 40105 切眼掘进工作面、40105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的情况下,仍违规布置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该工作面虽安设有甲烷传感器,但数据未上传至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未安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分站。为逃避上级检查,2020 年 9 月至 10 月,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先后 3 次进行密闭,检查过后,又擅自启封。2.违规承包转包。矿井整体托管后,万通源煤业托管双方违规将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作为独立工程承包给李某喜个人,李某喜又转包给个体老板刘某浩,刘某浩临时组建队伍进行施工。3.采空区资料不清。万通源煤业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经调查,井田内 4#煤层存在采空区积水 15 处,积水面积达 4.5万 m2,积水量估算超过 8 万 m3,但地面物探对井田内老空区积水边界勘查不清,老空水“三线” (积水线、探水线、警戒线) 标注不合理, 这次透水点在 “三线” 范围之外。 40108回风顺槽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已出水,自 2020 年 9 月 12 日开始放水,至事故发生前,已累计放水 8.17 万 m3,在 40108回风顺槽无法继续施工的情况下,又开始施工 40108 运输顺槽。4.探放水措施不落实。 中介机构出具的 40108 运输顺槽 283m处超前物探报告显示:掘进面附近有相对低阻异常存在,施工队伍也进行了探放水,但未按煤矿防治水细则规定要求,全方位进行探放水,钻孔数量、间距、深度未达要求。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探放水工程全由临时组建的队伍负责。探放水人员未经任何培训,钻孔也无人验收。40108运输顺槽实际掘进距离超允许掘进距离 49m,直至掘透老巷造成透水。5.安全检查流于形式。2020 年,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和龙矿集团山西分公司共对该矿检查 22 次,查处隐患 669 条,并对 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下达停止作业指令,但未跟踪落实;平鲁区应急局和朔州市应急局共对该矿检查 44 次,查处隐患 636 条,但都未发现违规布置的 40108 工作面,查出的都是无关痛痒的问题。驻矿安监员在 2020 年 11 月 4 日接到承托方关于 40108 工作面违规施工的汇报后,虽入井进行了制止,但未向上级部门报告。四、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这起事故共对 37 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万通源煤业矿长、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程承包人及其委派的管理人员、40108 运输顺槽掘进工程二次承包人、掘进队队长及探水队队长等 6 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承托方生产副矿长等 7 人、万通源煤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等4 人分别给予政务撤职、党纪处分;对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矿集团山西分公司总经理等 7 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对平鲁区委常委、副区长、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等 10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作出其他处理 3 人,其中对万通源煤业副董事长(万通源能投代表)建议解除职务,不得继续担任万通源能投派驻万通源煤业代表;此外,将万通源煤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副董事长(万通源能投代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万通源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万通源煤业罚款 685 万元,对万通源煤业董事长罚款 9.44 万元,对万通源煤业矿长罚款 41.49 万元。责令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龙矿集团山西分公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11·11”较大透水事故案例.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01629.html

    友情链接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