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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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钢 集团 邢台 机械 轧辊 有限公司 29 起重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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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20年4月29日发生在邢台市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铸钢分厂的一起严重起重伤害事故。该事故造成一名员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93万元人民币。事故调查组由多个部门联合组成,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阅和人员询问等方式,详细查明了事故发生的过程及救援情况。报告指出,事故发生时,浇铸车间合箱丙班班长李东辉在未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情况下指挥起重机司机连亚宗进行过桥平台的起吊作业,而连亚宗违反操作规程,在明知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仍执行起吊任务,导致过桥平台滑落坑内,将李东辉带入坑中致其死亡。事故直接原因是两人共同违法违章作业,间接原因包括企业内部起重作业组织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教育培训存在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事故调查组提出了多项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建议。
《中钢集团邢台机械轧辊有限公司“429”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冶金行业尤其是涉及起重作业的企业单位。这些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中应高度重视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所有参与起重作业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资质和技能。同时,各级管理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此外,本报告对于政府监管部门而言,也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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