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 • 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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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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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 • 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讲解了2008年2月23日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年产30万吨甲醇项目在生产准备过程中发生的一起氮气窒息事故。此次事故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原因是作业人员在未进行有效隔离和氧含量分析的情况下进入煤灰过滤器(S1504)进行除锈作业,且氮气储罐(V3052)内的氮气意外窜入作业容器中,导致氧含量迅速减少。此外,盲目施救进一步扩大了伤亡规模。该事故暴露出施工单位山东华显安装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力、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业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大化集团公司在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上的不足。文件还指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施工和生产准备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管理不到位问题,包括试车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以及施工层层转包等现象。
《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 • 23”较大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涉及化工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的企业和机构,应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安全管理,严格遵守安全作业规程,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文件特别强调建设单位要统筹安排施工和试车进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定专职人员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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