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监总局令[2012]第54号_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12 总局 54 烟花爆竹 生产 企业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实施办法
- 资源简介:
-
《安监总局令2012第54号_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讲解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该文件详细规定了企业设立的条件,包括选址、设计审查、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设施配置以及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它明确了企业的基本建设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并遵循特定的设计规范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此外,文件强调了对药物储存、生产设备、工艺流程及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措施,如视频监控和报警装置的安装。还规定了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并建立一系列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涵盖从日常操作到特殊作业的各项活动。同时,文件要求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也需持证上岗。最后,该文件指出企业应依法为员工提供工伤保险,保障从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安监总局令2012第54号_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无论是新成立还是已存在的企业,只要涉及烟花爆竹的制造环节,均需按照此办法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该办法特别针对那些计划进入烟花爆竹生产领域的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准入标准和程序指导,同时也为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提供了统一的管理依据,以确保整个行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健康发展,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