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第69号_《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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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2014 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 国家 总局 69 有限 空间 安全 作业 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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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第69号_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讲解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该规定明确了五个必须遵守的核心原则:第一,强调严格执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未经授权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确保所有作业活动都在受控状态下进行。第二,规定了“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顺序,严禁在通风和检测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情况下开展作业,以保障作业环境的安全性。第三,指出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必要的防护装备,并设置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严禁在无适当防护和监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作业,确保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第四,强调对作业人员进行充分的安全培训,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严禁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第五,规定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并在现场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4]第69号_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适用于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行业领域,特别是化工、建筑、冶金、电力等存在大量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该规定为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和行为准则,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手段,预防和减少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直接参与有限空间作业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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