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8〕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总局 2018 91 冶金 企业 有色金属 安全生产 规定
- 资源简介:
-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8〕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讲解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责任。该规定旨在加强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规定明确了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并强调了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的生产活动需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文件指出,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一名从业人员都落实安全责任。此外,企业还应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进安全管理系统的规范化、岗位操作行为的规范化以及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化。规定特别强调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对于涉及煤气生产、储存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国家安监总局令〔2018〕第91号-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包括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的企业。这些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需遵守本规定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同时,机械铸造企业中涉及金属冶炼活动的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也参照此规定执行。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根据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区域内的相关企业实施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