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1·1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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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新余 钢铁集团 有限公司 焦化厂 11 机械 伤害 一般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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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11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1月11日晚,在由百亚公司承包的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离心机岗位发生的机械伤害事故。该事故造成一名劳务人员死亡,另一名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30万元。事故发生后,新余市政府迅速成立了由市安监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组成的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察委参与调查工作。报告详细记录了事故的背景信息,包括事故相关单位的概况、工程承揽情况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管理协议。报告指出,百亚公司作为一家私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清罐、装卸等简单劳务作业,而焦化厂则是新钢公司铁前的主要生产单位之一,以生产冶金焦炭和焦炉煤气为主。事故发生在百亚公司的劳务人员操作A离心机时,由于未按照操作规程将转鼓盖上的9个安全销全部销入且外盖10个扣也未全部扣上,导致在设备启动后内转鼓盖飞出,击中两名工作人员。事故发生后,焦化厂立即启动了应急救援程序,伤员被送往医院救治。报告还强调了事故直接原因在于百亚公司员工违章作业,未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111”机械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钢铁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尤其是涉及外包劳务作业的企业。该报告不仅为相关企业提供了一次深刻的安全生产教训,也为安全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通过分析此次事故的原因及处理过程,有助于各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加强对劳务外包单位的安全监管,确保所有作业人员都能接受充分的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此外,报告对于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完善应急预案以及加强与地方政府部门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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